皮革廠設計處理水量為3000m3/d,其中包括含鉻廢水500m3/d,含硫廢水300m3/d,其他廢水2200m3/d。含鉻廢水主要污染物為鉻、鞣料,化學助劑及燃料及SS,含硫廢水主要污染物為硫化物、沙粒及SS,綜合廢水主要成分為:氨氮,氯化物,硫化物,表面活性劑,防腐劑,油脂,蛋白質及SS等。
皮革廢水的主要污染物是廢棄的動物蛋白質、脂肪酸、單寧、皮屑等易腐敗有機物,以及Cr3+、硫化物等有毒物質,水量大,水量和水質波動大,污染物濃度高,成份復雜,懸浮物多,色度深,生物抑制性強,屬高濃度有機廢水,對環境危害極大。
含鉻廢水處理中鉻主要以堿式硫酸鉻【Cr(OH)SO4】形式存在,目前對含鉻廢水處理工藝主要有化學還原沉淀法,該工藝反應時間長,成熟可靠,運行成本低,可以達到排放要求;通常在鉻沉池內通過加NaOH使廢水中的三價鉻生成沉淀,并通過投加PAM使沉淀凝聚成較大絮狀體,反應混合液流至沉淀池,通過重力沉淀去除。
含硫廢水處理一般通過在混凝反應池內加入FeSO4和PAM,使含硫廢水中的硫化物生成沉淀,再進入沉淀池通過重力作用除去。
綜合廢水處理主體工藝為“氣浮+AO+臭氧氧化+BAF”。工藝說明,此不贅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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